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5月31日,注册地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凤龙路999号(自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姜文君。经营范围包括文艺表演(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核定的期限及事项从事经营);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按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定期限及事项从事经营);陆生野生动物标本制作和展览(按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定期限及事项从事经营);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观赏;餐饮服务: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肉及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生产、销售;住宿;歌舞娱乐;茶座;散装食品零售。提供游乐服务,企业经营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水上游乐园服务;游泳服务;房屋租赁;会议服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9处分支机构。 |